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通知

  • 适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 公示时间: 2025-12-18

∥政策详情∥

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成都市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奖励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3〕19号)文件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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