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关于推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参评四川省促进消费和服务业发展先进集体的公示
- 适用地区: 高新区
- 公示时间: 2024-01-10
∥政策详情∥
按照《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促进消费和服务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成商务发〔2024〕3号)文件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拟推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参评四川省促进消费和服务业发展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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