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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 直 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英才领航工程实施办法》(川科 才 〔 202 5 〕 13 号)要求,为做好 202 5 年四川省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遴选 65名左右 全职在川工作的 青年科技人才 、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 , 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 支持入选者 围绕我 省重点产业 、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 , 推动 解决一批 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 ,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 转移转化 。
二 、 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 每位入选者 一次性资金 20 万元 。 支持 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较好科研条件和保障能力,能够为申报人提供稳定的科研支持和良好环境,包括资金、实验设备、科研团队等方面的保障。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本次申报不予立项,并暂停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支持 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 拨 到项目,专款专用 。
(二)申报人要求。
1. 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 2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 19 85 年 1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 19 83 年 1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
( 3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 以上 ” 包含本数,下同),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 4 )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 “ 卡脖子 ” 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科学家)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建 “ 科学家 + 工程师 ” 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
2. 科技创业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 1 )运用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个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5周岁( 19 70 年 1月 1 日以后出生)。
( 2 )所在领域属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 “ 15+N ” 重点产业链领域。所创办领办的企业一般应是 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 3 )创办领办的企业应是 20 20 年 1月 1 日及以后在四川省内办理工商注册,拥有核心技术或合法知识产权。创办 5 年以上( 201 9 年 12月 31 日及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 2 年需连续盈利。
( 4 )企业具有较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创办领办企业从事 “ 卡脖子 ” 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 “ 高精尖缺 ” 类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 择优推荐,并对 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把关 , 按时将推荐 人选 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 推荐 。
2. 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在上报前, 还 应将推荐人选报市(州)党委人才办备案。
四、申报名额
对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限额,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一) 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四川大学(含附属医院)可推荐 12个(附属医院可推荐 4 个),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可推荐 5 个,其他 “ 双一流 ” 建设高校可分别推荐 3 个。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可推荐 5 个 ,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可 分别 推荐 2 个 。 其他在川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可分别推荐 1 个。
(二)科技创业人才类项目。限在川企业(含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申报,每个企业可分别推荐 1个。
五 、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 申报人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 申报人 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申报书由 申报人 填写 ,申报人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 ,不允许将涉密材料部分遮挡后上传 。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 四 )推荐单位审核 提交。
推荐单位 按要求 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 (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默认的申报单位即是推荐单位的除外) 。
六 、申报时限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1 日 —202 5 年 8 月 25 日 18 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 202 5 年 8 月 25 日 18 时自动关闭。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单位 在 202 5 年 8 月 27 日 18时前完成 网上推荐提交, 逾期不予受理。
七 、材料报送
申报书全程在 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网上填写, 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 。 暂不提交申报书纸件 , 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附件: 1.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书
2.附件材料参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