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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关于开展2025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天府新区,新都区,浦江县,绵阳市,南充市,德阳市,广元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泸州市,攀枝花市,广安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7-23至2025-08-21
  • 发文时间:2025-07-23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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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壮大贷”业务并获得贷款,且贷款相关信息在成都工业金融服务援企平台登记成功。

二、申报材料

12025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22025年成都市“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贷款利息支付汇总表(附件3);

5.企业申报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合同、借据、银行加盖公章的利息支付对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要求与利息支付汇总表一一对应);

6.企业基本情况说明:一是若企业已申报中央、省关于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或已申报市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须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贷款贴息类补助资金情况;二是须说明企业经营及主要产品情况、市场销售、企业资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情况;

7.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4)。

三、支持标准

对申请“壮大贷”并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 在申报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中,根据企业类型不同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80万元。

四、申报期间范围

202310月—202412月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其中202310月—202312月支付的利息若在2024年已申报过贴息,则本次不再重复申报;若企业的单笔“壮大贷”到期还款日处于202511日—331日期间的,则202513月的实际支付利息可于本次一并申报(建议202513月累计申报贴息金额不足1万元的全部于本次申报),须附该笔贷款的结清证明。

五、申报与审核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tfryx.tfryb.com/,平台首页右上角有操作指引,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28-63911260),待市经信局审核通过后,再行提交纸质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721日—2025821。企业应将项目申报书、汇总表、承诺书等材料加盖鲜章后上传平台。

2.申报流程

企业将市经信局产业金融处复审通过的申报资料装订成册(胶装一份,与线上提供材料严格一致)盖章后,于202599日前提交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青羊工业总部基地E1404)。项目审核状态查询方式:企业登录“天府蓉易享”平台——我的企业(页面右上角)——我的记录——申请记录——详情——审批流转状态为产业金融处审批(通过)。

 

附件:附件1-4

附件下载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