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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都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天府新区,新都区,浦江县,绵阳市,南充市,德阳市,广元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泸州市,攀枝花市,广安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7-23至2025-07-23
  • 发文时间:2025-07-23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军屯镇、清流镇、新繁街道、斑竹园街道:

为有效开展2025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保障水稻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川财农〔202534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27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水稻病虫害发生实际情况,制定了《新都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现同步发布《新都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并自即日起在新都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请各相关镇(街道)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申报条件的水稻规模种植户进行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指南》)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并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25728日下班前集中报送至成都市新都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以下简称区植保植检站)。

逾期或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 关于做好《新都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下载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