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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等11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7-14至2025-08-22
  • 发文时间:2025-07-14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 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 11 个重点专项 2025年度项目 (以下简称 重点专项 ,必须紧扣 项目申报指南 ,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和我省未来产业发展需求。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重点专项 2025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708/5714.html)。请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 2025 7 14 8:00 8 22 16:00 ,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02 5 8 21 18:00 前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点专项受理处室

“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主要作物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海洋农业与淡水渔业科技创新”“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食品营养与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等 11 个重点专项 2025 年度项目由科技厅农林与资源环境处受理。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 报书简表

附件下载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 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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