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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中国工程院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一批项目 (以下简称 “ 重点专项 ” ) ,必须紧扣 项目申报指南 ,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和我省未来产业发展需求。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中国工程院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709/5716.html)。请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 8:00 至 9 月 2 日 16:00 ,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02 5 年 8 月 28 日 18:00 前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点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 重点专项 2025 年度第一批项目由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受理。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 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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