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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1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原则
遵循“即申快享”“简审快批”原则,按照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分批次集中推荐报送。
二、支持内容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自主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登录网址:https://xm.chiq-cloud.com:30124/funding-project-declaration/entry),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并刻录成光盘。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提交(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审核。各区(市)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审核,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市经信局将组织项目评审、重复性筛查和现场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及时提交资料。各企业应于9月26日前按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资料,并将光盘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三)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初审的拟支持项目,将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书面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资金计划下达后致函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责任。
附件:1.四川省2025年二季度至2025年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
2.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期间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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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