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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领和兑付2025年度第二批零碳券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6-04至2025-08-08
  • 发文时间:2025-06-04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企业、公共机构,有关单位:
  2025年度第一批次零碳券已通过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会议审议并下达投资计划至有关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第二批次零碳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零碳券申领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在蓉的企业、公共机构,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环境信用未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申领碳减排挂钩贷零碳券企业、公共机构需成功获得金融机构碳减排挂钩贷服务。
  二、申领类别及额度
  (一)能力建设零碳券。每张面额4千元,用于补贴服务费用,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费用总额和零碳券面额,每个企业、公共机构每年最多申领1张。
  (二)碳足迹认证零碳券。每张面额3万元,用于补贴服务费用,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费用总额和零碳券面额,每个企业每年最多申领1张。
  (三)碳核算零碳券。每张面额2万元,用于补贴服务费用,补贴金额不超过服务费用总额和零碳券面额,每个企业、公共机构每年最多申领1张。
  (四)碳减排挂钩贷零碳券。每张面额5万元,企业、公共机构在使用贷款期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建设有关项目具有碳减排效应的,用于补贴贷款利息,补贴金额不超过利息总额和零碳券面额,每个企业、公共机构每年最多申领1张。
  三、申领流程
  成都市零碳券管理平台(www.cdltfw.com,以下简称“零碳券平台”)为零碳券相关申报、审核提供技术和平台支持,企业、公共机构通过零碳券平台采购零碳券支持的服务类别,可以申领零碳券。
  (一)发起订单。企业、公共机构、服务机构需在零碳券平台注册账户,提交承诺函。企业、公共机构与服务机构对接确定服务具体事项后签署合同,生成服务订单,服务机构上传合同至零碳券平台。
  (二)零碳券申领发放。企业、公共机构所在地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在收到企业提交零碳券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申请主体可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市发展改革委确认通过后,通过零碳券管理平台发放零碳券。
  (三)零碳券使用。企业、公共机构在零碳券管理平台申领零碳券,通过零碳券管理平台采购相关服务,支付服用费用,完成服务后再按实际补贴金额向政府部门申请兑付零碳券。
  (四)零碳券兑付。服务机构完成服务后,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线上上传、线下寄送相关材料,申请兑付零碳券;零碳券平台对服务证明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由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我委依据审核结果,对审核合格的,下达投资计划,由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将兑付的零碳券补贴费用发放至企业、公共机构账户。
  四、兑付时间安排
  请相关企业、公共机构、服务机构合理安排合同事项进度,做好兑付申请资料梳理准备工作,兑付申请资料请于2025年8月8日前提交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零碳券自申领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过期自动失效。
  (二)零碳券只能用于抵扣指定类别的零碳服务费用,不能跨类别使用。
  (三)零碳券不得买卖、赠送、转让等。
  (四)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有关单位加强零碳券宣传推广,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共机构及时申领使用零碳券。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