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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补助申报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天府新区,新都区,浦江县,绵阳市,南充市,德阳市,广元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泸州市,攀枝花市,广安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5-28至2025-06-12
  • 发文时间:2025-05-28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区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都府发〔2024〕10号),现将2024年新都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聚焦产业建圈强链,加快推动项目多投快建。对协议投资2亿元(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款,下同)5000万元(含)以上,在签约后1年内开工并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的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积极支持企业申请国家、省、市奖补政策。

二、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一)《成都市新都区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五)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六)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八)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九)所在园区或镇(街道)出具企业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证明;

(十)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十一)企业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各企业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区经信局工业运行科,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从未指定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申报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出发,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附件下载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