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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技厅发布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开展 “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 申请工作 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辖区内通过 “天府科创贷”获得 融资支持 且 在规定期间按期结算贷款 的企业 申请 融资成本补助,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 如下。
一、申请范围
通过 “天府科创贷”获得融资支持,并在2024年1 月 1 日至 2025年2月28日期间按期结清贷款的企业。
二、补助类型
企业根据贷款实际发生费用,按以下标准申请补助。
(一) 贷款利息补助。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 协议签订时 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实 际发生的利息额的 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 元给予补助。
(二) 担保费补助。 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 , 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 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 超过 20万元给予补助。
(三)保险费补助。对通过保险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 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 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 超过 20万元给予补助。
(四)信用评级费补助。对获得信用贷款而进行的信用 评级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 50%、每户 每年补助总额不超 过 5万元给予补助。
(五)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而进行的评估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 50%、单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四川省 “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
(一)登录系统。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 : http ://202.61.89.120/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
(二)填报申请表。企业以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 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如实、准确填报《四川省 “天府科创贷 ” 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 (见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导出打印申请表,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
(三)上传附件材料。“天府科创贷”正式备案函;贷 款合同、银行实际放款凭证、付息凭证、贷款结清凭证;委 托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保险合同、保费发票;信用评级 合同、评级费发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合同、评估费发票等 原件扫描件。
(四)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加强审核,确保贷款金 额、贷款时间、保险费、担保费、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填报数据与附件材料一致,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和 网上推荐提交。
四 、 有关要求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 状态为 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存在异常的企业,或被列入限制申报省级 科技计划项目名单的企业,不符合补助要求。
(二)请申请企业认真填报和上传有关材料,确保填报 数据与上传有关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企业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 18:00。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请企业按照要 求尽早尽 快申请,避免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被退回,导致错过申请 截止时间。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5年“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