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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印 发了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生物与信息融合( BT与 IT 融合) ”“ 合成生物学 ” 重点专项 2025年度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通知 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生物与信息融合( BT与 IT 融合) ”“ 合成生物学 ” 重点专项 2025年度应急项目 (以下简称 “ 重点 专项 ” ) ,必须紧扣 项目 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 )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生物与信息融合( BT与 IT 融合) ”“ 合成生物学 ” 重点专项 2025年度应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09/5662.html) 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 三 ) 科技 厅负责组织 重 点 专项 的申报推荐工作。 各 申报单位于 202 5 年 4 月 12 日 8:00至 4 月 27 日 16:00 ,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02 5 年 4 月 25 日 18:00前 登 录 “ 四川政 务 服务网 ” (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 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 录 “ 四川政 务 服务网 ” ( www.sczwfw.gov.cn ),选择 “ 法人服务 — 科技创新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 — 申请 ” ,下载 “ 预申报书简表 ” ,填写 — 盖章 — 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 本通知 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 科技厅 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 重点专项 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 生物与信息融合( BT与 IT 融合) ”“ 合成生物学 ” 重点专项 2025年度应急项目 由科技厅 基础研究处 受理 。
附件: 申报 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预 申 报 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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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