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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绵阳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3-26至2025-04-16
  • 发文时间:2025-03-26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教〔 2023 276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均需符合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 https://mianyang.sckjfw.cn/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签字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

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书提交

申报单位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五)推荐单位审核、 汇总、 报送

1. 申报项目由市直 有关 主管部门 (申报系统中明确) 、中央在绵单位和省属在绵高校单独推荐审核,或由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

2.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包括近三年的征信 等情况 查询),否则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推荐资格。

3. 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二、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 5 3 26 日- 202 5 4 16 17 ,逾期不予受理。( “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 202 5 4 16 17 : 00 自动关闭)。

(二)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 202 5 4 17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地址:

子云街北段 58 号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28

联系人: 李鑫年

四、特别申明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凡是发现以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名义承揽业务的,可以进行举报。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 3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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