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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的通知》(财教〔 2023 〕 276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均需符合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 https://mianyang.sckjfw.cn/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签字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
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书提交
申报单位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在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五)推荐单位审核、 汇总、 报送
1. 申报项目由市直 有关 主管部门 (申报系统中明确) 、中央在绵单位和省属在绵高校单独推荐审核,或由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市科技局。
2.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包括近三年的征信 等情况 查询),否则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推荐资格。
3. 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二、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26 日- 202 5 年 4 月 16 日 17 时,逾期不予受理。( “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 202 5 年 4 月 16 日 17 : 00 自动关闭)。
(二)项目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的截止时间: 202 5 年 4 月 17 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地址:
子云街北段 58 号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28 室
联系人: 李鑫年
四、特别申明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凡是发现以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名义承揽业务的,可以进行举报。
附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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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