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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激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创新创造,市科技局将开展 2025年绵阳市十大科技创新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标准
十大科技创新企业是全市企业创新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具备科研投入高、领军人才优、技术产品强等特征,应是注册在绵阳市境内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
1.在绵阳市境内注册的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和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卫星网络、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3.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3件以上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4.建有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国防)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
5.近一年 科技人员占 企业 当 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 15%以上。
6.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4%。
7.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60%以上。
8. 近三年牵头承担或参与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项以上。
9.近三年完成成果登记2项以上。
10. 近 三 年内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均为诚信或良好。
二 、 申报程序
1 . 企业申报。 企业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绵阳市十大 科技 创新企业申报表》并附 上 相关证明材料,报 送至 所在地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2 .地方推荐。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 管理 部门 对 申报材料进行 初核 ,联合 属地发改、税务、环境、应急等 部门核查企业的信用情况、纳税信用情况、环境违法情况和安全事故等情况, 按照 要求 确定推荐名单 ,并将名单 及申报 材料 报送 至 市科技局 。
3.评选公布。 市科技局 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程序对各单位推荐的企业进行评选,择优选取 10 家企业形成拟评选 绵阳市十 大 科技创新企业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三 、 申报资料
1. 《 绵阳市十大科技创新 企业申报表》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 / 瞪羚企业证书复印件或公布文件相关页复印件并盖章。
3.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并盖章。
4.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国防)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等创新平台公布文件关键页(需在文件中企业名称处进行标识)。
5.近一年 科技人员 、职工名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盖章 。
6.近三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并盖章,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需提供近三个年度的统计年报表并盖章 。(如无审计报告,请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7.近三年牵头承担或参与国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关键页(需在文件中立项项目名称处进行标识)。
8.近三年完成成果登记关键页证明材料并盖章(登记的成果报告、技术合同,验收通过并进行成果登记的科技项目,科技口立项的成果转化项目、产业化项目)。
四 、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的规范性。
2.坚持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请各县(市、区)、园区于3月24日前将推荐函及企业申报资料报送市科技局产业科230室。
附件 :绵阳市十 大 科技创新 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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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