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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天府新区,新都区,浦江县,绵阳市,南充市,德阳市,广元市,自贡市,乐山市,雅安市,泸州市,攀枝花市,广安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5-03-10至2025-03-17
  • 发文时间:2025-03-10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工数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月20日,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绵经信电子〔2025〕14号),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修改内容

申报条件第六和七项补充修改为“申报单位应入围《四川省制造业标志性产品(2024版)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方案》(川制强省办〔2024〕1号)中的首批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单位)名单;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在2024年在建或竣工,其中在建项目已产生实际投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以项目备案文件为准)。”其余事项保持不变。

二、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推荐,对项目的真实性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市经信局。

三、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及要求《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绵经信电子〔2025〕14号)执行。请于3月17日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1.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
 

附件下载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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