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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5 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国科外〔 2025 〕 3 号) 要求,科技厅 负责 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相关项目。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5 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链接: 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 0210/5631.html )要求执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二、申报时限及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 16:00 前通过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er vice.most.gov.cn )填写 进行申报 , 并于 202 5 年 3 月 28 日 18:00前 登 录 “ 四川政 务 服务网 ” ( www.sczwfw.gov.cn ),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 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 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 录 “ 四川政 务 服务网 ” ( www.sczwfw.gov.cn ),选择 “ 法人服务 — 科技创新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 — 申请 ” ,下载 “ 预申报书简表 ” ,填写 — 盖章 — 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 本通知 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三、重点专项 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5 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 由科技厅 交流合作处(台港澳办公室) 受理 。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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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5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