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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 成都市委金融办, 各市(州)科技局、 财政 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并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川科资〔 2022 〕 75 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第三批 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 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分为 科技金融 投(融)资机构、 服务机构 、 研究机构三类。 申报主体服务的 科技型企业 范围 为高新技术企业 和 科技型中小企业 。
(一) 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 。
1 . 银行 机构 :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一个以上专项科技贷款产品,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和 202 4 年 9 月底前服务在川科技型企业贷款累计发生额 10亿元以上, 服务科技型企业 300家(次)以上;
2 . 担保 / 保险机构 : 担保机构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和 202 4 年 9 月底 前 累计 向 川内科技型企业 提供担保服务 50家(次)以上,累计担保发生额 5000 万元以上。保险机构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和 202 4 年 9 月底 前 科技保险保费收入 1亿元以上,累计 科技 保险金额 5亿元以上;
3 . 创投机构: 在 四川省内设有 独立法人的投资机构,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和 202 4 年 9 月底前 累计投资科技型企业 20家以上 、投资金额 3亿元以上。
(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集聚 银行、创投、担保、保险等各类 金融机构资源 5家以上,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和 202 4 年 9 月底前开展 科技型企业与金融 机构共同参与的 对接活动 10次以上,累计 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 500家以上;或 202 2 年度、 202 3 年度和 202 4 年 9 月底前, 服务 的 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数量 2家以上 (在上市前提供服务) 。
(三)科技金融研究机构。
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专业的师资力量或人才队伍。开展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科技金融研究对策、 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等。
二 、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请单位 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书填报、申报。 申报单位 12 月 3 日下午 18:00前 在线填报《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书》 和上传 相关 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上传 (系统将在 12 月 3 日下午 18:00自动关闭 ) 。
(三)推荐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自主联系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于 12 月 5 日 下午 18:00 前出具 书面 推荐函。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要求。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由 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技厅、省地方金融 管理 局、财政厅、人行 四川省 分行、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 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 、四川证监局) 和 市(州) 科技局商金融局 限项推荐。超额推荐、过期推荐 或自荐 的不予受理。
1 . 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推荐 不超过 2 家;
2 . 各 市(州) 科技局商 市(州) 财政局(成都市委金融办) 推荐 ,成都市可推荐 2 家 ,其他市(州)可推荐 1 家 。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如实填报 , 对申报内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书和佐证 材料须加盖 申报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