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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9-26至2024-10-18
  • 发文时间:2024-09-26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 单位

为深入 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培育壮大 我省瞪羚企业 ,按照 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以下简称 科技厅 )将 组织开展 202 4 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截至 202 3 12 31 日(含),在 我省 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良好, 具有 独立法人 资格 注册成立时间 3年以上、 15 年(含) 以内,且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 新三板及各类非股权交易市场除外 ), 实缴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为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 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战略发展方向,主营业务(产品)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川 六大优势产业 等领域,以及我省布局的未来产业重点领域。

二、申报 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 及重大 生态 、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创新能力指标。

申报企业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近三年年均在职人数不低于 35

(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均保持正增长

)成立时间不超过 5年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 2000 万元(含)以上,上年度营业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在 5 ~ 10年(含)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 3000 万元(含)以上,近两年营业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在 10 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 5000 万元(含)以上,近三年营业利润为正值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2000万元(含) ~2 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2 亿元 ~10 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10 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0%

)企业近三年均有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且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2000万元(含) ~2 亿元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 5% ;上年度营业收入 2 亿元(含) ~10 亿元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 4% ;上年度营业收入 10 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 3%

)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在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三年内通过自主创新原始取得(不含受让、受赠或并购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达到以下条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生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一类知识产权授权不少于 2项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二类知识产权合计取得不少于 10 项。

三、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 书》(在线填写打印 并法人 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二)网上附件材料按网上填报说明要求上传

(三)纸质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完整的 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包括主表、附注、财务说明书) 根据 《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 2022 32 号)文件要求, 2022 10 1 日以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经由财政部监管平台统一备案,报告每页右下角带二维码。 2022 10 1 日之前出具的,按照原要求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审计报告必须到四川省注协备案)

3.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 应在纳税申报系统上打印 ), 须包含以下内容 :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 )( A100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A10400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2

4 .企业近三年内 通过自主创新原始取得(不含受让、受赠或并购的知识产权) 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当年授权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当年申报)。

5. 企业对所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先进程度以及对主要产品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

6.近三年内主持(排名前三)制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证明材料。

7.近三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8 .企业近三年 职工社保缴费证明。

9. 企业近三年拥有的高端人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人才在企业截止 202 4 10 月连续一年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10 .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设立批复文件。

11 .企业 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等以 及建立 研发费用辅助账 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12. 企业 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材料装订要求

1. 申报材料内容须清晰可辨 ,申请书须带系统水印。

2. 材料双面打印、复印,左侧胶装,尽量简装为一本 如为多册装订,需注明共几册,每本为第几册。

3.左侧 书脊 必须 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封面的企业名称与左侧书脊名称 一致 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4.申报材料有目录,页码清楚。

5. 纸质材料 一式两份,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套正本,相关附件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 套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

对涉密企业的申报备案材料须做相关脱密处理,确保涉 密信息安全。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企业,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信用记录,三年之内不允许进行瞪羚企业的申报。

(二)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申报指导并积极 做好企业申报的推荐工作 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

)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202.61.89.120/)进行网上申报,需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上传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正式版本汇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申报企业 网上申报 时间为: 202 4 9 25 10 18 18:00 截止

推荐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 202 4 9 25 10 23 18:00 截止

申报企业 将纸质材料报送给各推荐单位集中汇总后(须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盖章),由推荐单位于 2024 10 25 日前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109 办公室( 成都市 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 24号)。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完成网上审核后,导出《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汇总表》于 202 4 10 22 日前 将盖章后的电子版传 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专用电子邮箱

)科技厅按照 申报、评审、推荐、公示 工作 程序 ,遴选择优开展瞪羚企业推荐工作,对新 备案 的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支持 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创建、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 倾斜 支持。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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