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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8-16至2024-08-29
  • 发文时间:2024-08-16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成都高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市相关重点产业链聚链成群,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助力成都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各管委会、区(市、县)经新主管部门按照《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奖励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

(二)各管委会、区(市、县)经新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初审后的项目按3个集群分别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于829日(星期五)12前相应报送市经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处、智能终端产业处(每个集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管委会、区(市、县)经新部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要求,重点审查申报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

(二)强化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并根据属地经新部门后续通知要求及时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https://jxt.sc.gov.cn)完善项目资料。项目申报单位违反项目申报规定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严格申报纪律。各管委会、区(市、县)经新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查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四)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纸质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一式三份。

附件:

1.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服务集群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德高端能源装备集群奖励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

3.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成渝地区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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