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泉驿区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龙泉驿区(经开区)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7-25至2024-08-30
  • 发文时间:2024-07-25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各企业:

2024年第季度(第八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已开始申报,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必要性:申请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先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龙泉驿区对首次通过认定且符合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申报途径: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有意申报的企业于8月底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申报主要条件:

(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二)企业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指标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三)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