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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一季度省级工业“开门红”激励项目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绵阳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7-22至2024-08-02
  • 发文时间:2024-07-22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园区 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 财政厅、经信厅《关于下达 2024 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 ,现开展 一季度 省级 工业 “开门红”激励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符合 全省六大优势产业,以及绵阳市四大特色优势产业和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在 绵阳本地 实施, 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以及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建设承担单位。

(二)申报单位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 3 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项目申报单位 获得中央、省、市以前年度工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不得申报

(五) 已经 获得 专项 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申报。

(六) 2024 一季度完成设备投资 2000 万元(含)以上(发票金额)的 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单位以技改项目申报的,一季度产值增量 3000 万元以上 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且开票收入同比增长 5%(含)以上 。在建非技改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但建设周期为 2024 9 30 日之前竣工的项目,竣工达产后年内需升规入统。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 并对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 相关情况进行承诺。

(二)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指导企业填报 ,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等进行审核, 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并承诺所推荐上报项目真实合规。

(三)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征集、申报 ,对申报材料和项目进行初审,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现场 核查 、资金分配方案拟制和项目联审等。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 县(市、区)、园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要求,重点审查申报 项目、申报资料 是否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

(二) 强化 责任。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 获得资金支持后, 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及时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完善项目资料。项目申报单位 违反 项目申报 规定的将视情况责令整改、收回资金, 3年内不得申报 国、 、市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涉嫌 违纪违规 问题 按相关规定处理。

严格申报纪律。市、县两级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要切实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现场核查等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四)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制作成 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 PDF 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由各 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统一收集汇总。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 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 ,封面使用白色条纹纸,内以粉色纸做隔页,书脊注明项目名称和企业名称)一式 份。

五、申报时间节点

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于 202482前,将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 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附件: 1.绵阳市2024一季度省级工业“开门红”激励项目申请报告

 2.2024一季度省级工业“开门红”激励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8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