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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7-02至2024-08-12
  • 发文时间:2024-07-02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 2024 年度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 2024 80 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 2024 年度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202 4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 2024 年度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 202 4 7 1 8:00 8 12 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并于 202 4 8 5 18:00 登录四川 政务 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 申报 202 4 年度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扫描件(以下简称 申报书简表 ),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 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申报书简表的,科技厅将不予推荐。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 政务 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选择法人服务 科技创新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 申请 ,下载 申报书简表 ,填写 盖章 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 2024 年度中新科技创新合作旗舰项目由科技厅 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受理。

附件:申报 202 4 年度国家科技创新 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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