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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3年度中央资金转移支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 申报中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6-28至2024-06-28
  • 发文时间:2024-06-28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4〕3号)要求,现将成都市2023年度中央资金转移支付(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公示如下。

成都市2023年度中央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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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