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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各相关单位:
按照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 有关 通知 要求,现将 2024年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以下简称 “ 大赛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 宗旨
秉承 “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 助力 ”的办赛理念,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 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搭建 “政、产、学、研、用、金、服、城”多向对接交流 平台, 发现优质企业和团队, 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 优化 创新创业 生态 ,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大赛主题
因创而聚,向新同行 。
三、参赛条件
(一) 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 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 企业 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四) 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 2023年 1 月 1 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 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 www.cxcyds.com )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 15 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 20 日
2.报名截止后,由四川赛区组委会对参赛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 26 日
(二)初赛阶段。
初赛时间: 2024年 7 月 29 日 —8月 9 日
初赛采取 网络评审 方式进行比赛,按初创组和成长组企业分别开展, 根据 新一代信息技术 , 高端装备制造 , 新材料 , 生物 医药, 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 五个 产业 方向, 按评分排名 分别 决出 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企业 数量 30% 的名额晋级决赛,最终晋级决赛 名单 以科技厅公示 名单 为准。
(三)决赛阶段。
决赛时间: 2024年 8 月 12 日 —8 月 25 日
决赛采取现场路演 形式 , 按 新一代信息技术 , 高端装备制造 , 新材料 , 生物 医药, 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五个产业方向 , 分 初创组和成长 组进行比赛 。 采用 7+5现场答辩的模式进行评选,参赛选手陈述 7 分钟,评委提问 5 分钟。 比赛现场 通过深圳证券有限公司网络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或录播。
四川赛区 决赛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通知。
(四)尽职调查阶段。
尽职调查时间: 2024年 8 月 26 日 —8 月 30 日
根据 全 国赛组委会 晋级 分配名额,按照四川赛区各产业组决赛成绩及综合情况 推荐晋级全国总决赛企业 ,组织创投机构对 入围总决赛企业 进行尽职调查, 并推荐晋级国赛企业 。
(五)全国赛阶段。
全国赛时间: 2024年 10—11 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选规则
(一) 四川赛区比赛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参赛条件、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对参赛企业实行严格的参赛资格审查,并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程序及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
(二) 四川赛区初赛和决赛阶段的评委 选自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评委库, 由省内外知名创投专家、 技术专家 组成,创投专家须具备较丰富的投资管理实践经验,技术专家须对项目的科技创新性有较高判断,所有评委均签署无利益相关承诺书。
(三) 初赛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按产业分组开展,每家企业由 2 名技术评委和 3 名创投评委共同评定打分,注重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指标评价。评委由国赛组委会在大赛报名系统中随机匹配。决赛采取公开路演的方式,由 5名 创投评委 担任评 审 ,采用 7 + 5 模式(参赛选手陈述 7 分钟、评委提问 5 分钟) 进行现场答辩评选。
六、大赛 服务 政策
(一) 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大赛合作媒体渠道、大赛附属论坛、展览、培训等活动,对大赛优胜企业、团队和项目进行宣传展示。
( 二 ) 报名参赛企业优先向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推荐;优先向银行推荐贷款保证保险信贷等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 三 ) 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以及参加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 四 ) 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
( 五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高新区等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精准支持参与大赛的各类企业或团队。
七、有关要求
(一) 请各市(州)高度重视,认真向地方企业介绍、宣传大赛,做好大赛报名组织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科技厅(联系人:科技厅成果处 焦威、李雨静, 028-86731029, 86723913 )。对大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州),科技厅将适时予以表扬。
(二)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进。
联系人: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宋捷、肖炜、岳钧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