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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局、各相关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上新水平, 推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 ,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管理 办法》(川科 政 〔 20 23 〕 7 号)和《四川省众创空间 管理办法 》(川科 政 〔 20 23 〕 8 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 绩效 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实施省级 孵化载体 的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范围
年度评价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具体名单见附件 1和附件 2 。
二、评价 方式 和结果运用
本次评价工作 主要 围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级众创空间的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核实的方式进行。 对评价结果为 “ 优秀 ” 的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给予 激励; “不合格 ” 的 或 连续 2年 绩效评价 结果为 “合格 ” 且绩效评价排名均位于后 10% 的 , 取消其省级孵化器 、众创空间 资格。
三、评价要求
( 一 )请所有参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交 202 3 年度 自评报告 (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 自评报告 内容分别按照 模板 (附件 3和附件 4 )进行 自评 ,突出工作亮点。
( 二 )各市(州)科技 行政 主管 部门组织本区域范围内的省级 科技企业 孵化器、众创空间参加 绩效 评价工作,将各孵化器、众创空间 自评报告 (纸质和电子版)收齐汇总后于 202 4 年 8 月 9 日前寄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文档 统一压缩后 发送 指定 邮箱。
四、绩效评价材料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成都市 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 24号(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114 室) 邮 编 : 6100 95
附件: 1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名单
2 . 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名单
3 .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评报告(模板)
4 . 省级众创空间自评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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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 4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