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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扩权 县(市) 科技 行政 主管部门:
为 贯彻落实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要求 , 引导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 不断提升深度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现组织开展 202 4 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 认定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各市(州) 、 扩权 县(市) 科技 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管理 办法》(川科 政 〔 20 23 〕 7 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 认定 申报工作, 并 对各孵化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 后,由科技 行政 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 。
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须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满 2 年。 各孵化器通过登录 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进行申报 , 并 将 申报 书 一式一份报送至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二、时间安排
20 24 年 7 月 29 日— 7 月 31 日省政 府政务中心 受理申报材料。本年度只开 展一次 认定 ,请各市(州) 、 扩权 县(市) 科技 行政 主管部门 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 逾期 不再受理申报。
三 、 申报书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四川政务服务网的 “ 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 要求 准备申 报 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2 ,并按申报书要求装订。
四、注意事项
1. 申 报 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孵化载体不能再申 报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 。
2. 科技 行政 主管部门 将 推荐表 ( 附件 1 )的word 版 发送至邮箱 125608145@qq.com。
3.申 报单位的申报 材料不完整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未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 .申报 书 A4纸双面打印(复印), 装订成册,并在左侧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
5 . 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孵化器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
五 、 联系方式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 2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 楼 综合 窗口) 。
附件: 1.202 4 年度省 级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表
2. 四川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 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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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