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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和 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 ” 的重要指示要求,科技厅聚焦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广泛征集全省技术攻关需求和成果转化需求,梳理形成了 2024年首批 四川省科技计划 “揭榜挂帅 ” 项目榜单 , 诚邀国内外创新团队 、 科研人员前来 “揭榜 ” 开展科研攻关,诚邀全省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前来 “揭榜 ” 加速成果转化。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 “揭榜挂帅 ” 科技项目榜单共 32 个,涉及电子信息、 装备 制造、医药 健康 、 先进材料 、 能源化工、食品轻纺 6 个领域,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类型及资金支持方式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1. 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该类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揭榜方可不配套资金。 单个项目 财政 支持额度 最高可至 5 00万元 。采取 “里程碑 ” 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 40% ,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 企业出题项目 。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对需求企业予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协议资金总额应 不低于 500 万元(含) ,省 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 协议 资金总额的 4 0%给予补助。 采取 “里程碑 ” 考核,立项后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 40% ,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该类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对揭榜方予以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协议资金总额应 不低于 1000 万元(含) ,省 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按不超过 协议资金 总额的 4 0%给予补助。 采取 “里程碑 ” 考核,立项后拨付财政资金的 40% ,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财政补助资金。
三、揭榜要求
(一) 揭榜方 要求。
1 .揭榜方 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
2 . 牵头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高校、 科研院所 、医疗机构、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 。 其中: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应在四川省境内;技术攻关类企业出题项目牵头单位无地域要求。
3.技术攻关类企业出题项目的技术需求企业及关联方、成果转化类项目成果转让方,不能牵头揭榜或参与揭榜。
4 . 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 揭榜 的, 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 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 及 知识产权分配权益,协议作为附件上传。
5. 揭榜方 应对 揭榜 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 .揭榜 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 负责 人要求。
1 .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 .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要求。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
四 、 揭榜 流程
(一)身份获取。
牵头单位 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 牵头单位 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 揭榜 。
(二) 揭榜书 填报。
项目 揭榜书 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 揭榜书 和上传附件,盖章 页 (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 揭榜书 修改。
在规定的项目 揭榜 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 牵头单位 可在线 主动撤回 揭榜书并 进行内容修改。
(四) 牵头单位 审核。
牵头单位 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 揭榜书 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五)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 揭榜 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 并附 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 牵头单位直接 报送。
五 、 揭榜 时限
牵头单位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 2024年 4 月 22 日 —2024年 5 月 15 日,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 2024年 5 月 15 日 18时自动关闭。
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 2024年 5 月 17 日 18时。寄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39 号科技厅 323 室。
附件: 2024年首批四川省科技计划 “ 揭榜挂帅 ” 项目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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