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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关于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青羊区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4-04-11至2024-05-30
  • 发文时间:2024-04-11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第二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二、评价认定标准。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具体评价、认定标准见。

三、评价认定流程。

(一)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程序于5月30日前我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从培育平台导出并签章)。

(二)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于6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和纸质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

四、注意事项

新申请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须先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