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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推荐的通知 申报中

  • 适用地区:高新区
  • 适用行业:全部行业
  • 有效期限:2023-12-25至2023-12-27
  • 发文时间:2023-12-25
  • 扶持金额:
  • 政策分类:

∥政策详情∥

各企业:

为贯彻国家有关战略,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推荐的通知》(川经信装备函2023872号)要求,促进四川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机器人产业创新研制和应用拓展,决定开展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围绕机器人产业,推荐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主机及关键部辅件支撑项目。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的主机及关键部辅件牵头研制单位须在四川省内注册,牵头研制单位及联合研制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推荐的主机及关键部辅件,应当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有利于支撑国家和我省重大工程建设、产业发展,能够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

(三)推荐的主机及关键部辅件,应正在研制或列入20242027年研制计划,研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研发投入高的重大项目除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三、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情况表(附件1),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1227前将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纸质版3份、PDF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牵头研制单位全称)、汇总表(附件2,无需盖章,Excel版)报送至我局经济和信息化处(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62办公室门口工位)。

附件:1.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情况表

2.机器人产业支撑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1222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