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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23〕48号)有关要求,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财政局在总结原有政策施行效果基础上,充分征求企业协会、行业专家、市级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修订形成了《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修订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部分组成。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在“申报基本条件”中新增“一票否决”事项和财务制度要求。
二是在“支持标准”中取消明确分数限制,明确“支持金额不超过标杆场景项目建设成本的50%”。
三是在“申报材料”中强化材料于评价指标的契合度。
四是在“工作流程”中明确申报标杆场景项目的流程。
五是在“附则”中新增“建设成本”等名词解释,明确《实施细则》有效期。
六是修订完善评价指标,提升评价维度和客观程度。
三、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场景建设处(元宇宙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