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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培育一批关键行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重要部署,2023年以来,四川省、成都市陆续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服务各类产业发展目标高质效完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企业培育“抓大不放小”工作原则,进一步采取有力举措激发全区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成都高新区在参考省市同类政策制定标准基础上,立足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培育实际提出制定本政策,主要围绕鼓励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及构建“四上”企业培育阵地、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引导和推动企业“四上”集聚发展,促进全区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二、制定依据
本政策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参考《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川府发〔2021〕8号)、《四川省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川经信企业〔2021〕123号)、成都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奖励政策等研究制定。政策文件充分征求了社会公众、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部门意见,并完成合法性审查等各项环节,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同意,于2024年6月11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共5个方面,合计12条。
第一条:“个转企”奖励。以免申即享方式,对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户给予6000元。
第二条:上规入库奖励。以免申即享方式,对首次上规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20万元,同时对首次上规后连续2年在库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额外奖励。
第三条:上规贡献奖励。以免申即享方式,根据企业入库类型和规模,对首次上规且为“高位上规”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40万元。
第四条:鼓励企业申报认定“首台套”。以免申即享方式,对新列入《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公告》的“首台套”产品,按产品个数给予申报认定企业相关资金支持,累计不超过50万元。
第五条:鼓励企业成为“专精特新”。以免申即享方式,对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按认定层级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20万元。
第六条:鼓励企业成为“单项冠军”。以免申即享方式,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户给予50万元奖励。
第七条:鼓励企业冲刺“500强企业”。以免申即享方式,对首次进入“500强”榜单(工业领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500万元奖励。
第八条:鼓励企业“上云用数赋能”。以免申即享方式,对获得星级上云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20万元奖励。
第九条:上市后备奖励。以免申即享方式,对新列入上市后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每户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第十条:上市挂牌奖励。以免申即享方式,对在境内外主要股票交易场所上市、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第十一条:建强企业“四上”培育阵地。采用线上申报方式,评审认定一批企业服务站,对企业服务站给予运营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入驻企业服务站的小微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入驻企业服务站后迁入高新区的“四上”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30万元)。
第十二条:支持“四上”企业集聚发展。此项为扩展类奖补条款,对迁入高新区的“四上”企业,按本政策规定的首次认定奖励标准给予企业资金支持。
第十三条:加大“四上”企业服务支撑。此项为保障类政策措施,对认定有效期内的“四上”企业,优先纳入高新区场景应用推广,优先匹配融资需求,优先给予培训、人才引进、专业园区入驻等方面支持。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发展改革局
解读人: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