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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规〔2025〕1号)《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成经信规〔2025〕2号),按照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培育优质新型技术改造服务商的要求,对标成都市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经研究,特制订《成都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服务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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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