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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的通知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自贡市,宜宾市,遂宁市,乐山市
  • 政策领域:全行业
  • 政策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年

∥政策详情∥

发改办评督〔2025〕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发改评督规〔2024〕1103号)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分为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类项目、专题后评价报告3类。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5年6月18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