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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自贡市,宜宾市,遂宁市,乐山市
- 政策领域:全行业
- 政策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年
∥政策详情∥
发改办国防〔2025〕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展改革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
为加强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管理,提高标准工作质量,促进人民防空行业科学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人民防空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