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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自贡市,宜宾市,遂宁市,乐山市
  • 政策领域:全行业
  • 政策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年

∥政策详情∥

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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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6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