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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经信规〔2024〕5号
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23〕4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财政局对2023年印发的《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成经信办〔2023〕4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成都市标杆场景项日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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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