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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0号)

  • 适用地区:全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温江区,郫都区,新都区,双流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广元市,自贡市,宜宾市,遂宁市,乐山市
  • 政策领域:全行业
  • 政策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年

∥政策详情∥

发改环资〔2024〕9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数据管理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制定了《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下载: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数据局
2024年7月3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