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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承担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示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公示时间:2025-09-04

∥公告公示详情∥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18号)有关要求,市经信局等2部门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现将拟承担2025年度成都市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项目(第一批)的示范应用联合体牵头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结束后,上述企业需签署考核任务书,不签署考核任务书的,视为示范应用联合体放弃承担示范应用项目。

公示时间:202594-910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