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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高新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和《成都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成文广新发〔2022〕44号)的基础上,我局结合高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起草制定了符合高新区特色的《成都高新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
因落实上级工作要求需加快出台该文件,故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邮件反馈,发送至:sat_santokh@163.com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进一步联系。
联系电话: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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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成都高新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成都高新区商务文化旅游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