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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川科政〔2025〕3号)相关规定,现将拟建设的四川省核医学装备、新药临床前评价、固态酿造、乳业、能源装备数智化技术创新中心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26日至7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建设中心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拟建设的四川省核医学装备、新药临床前评价、固态酿造、乳业、能源装备数智化技术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