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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资金使用单位 | 相关市(州)、文化和旅游厅 | ||||
资金投入情况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7683 | 3146.67 | 40.96%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683 | 3146.67 | 40.96%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相关规定分配资金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资金分配程序及时报批,及时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预算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的问题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支持地方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 消费,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
2024年,完成了剑门关景区提质扩容发展建设项目、唱歌石林国家AAAA级景区旅游厕所和王坪国家AAAA级景区旅游服务(集散)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等34个点位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项目,完成了四川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城市和街区宣传和“AI安逸熊猫”打造,各市(州)开展了30场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A级旅游景区个数 | ≥24个 | 34个 | ||||
宣传推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城 市和街区个数 | ≥7个 | 实施中 | 旅游景区宣传推广、宣传品制作等项目按照采购流程,于2024年12月完成合同签订,期间与中标公司多次会议商讨,反复修改方案,预计成品制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 | ||||
宣传品制作数量 | ≥8000件(册) | 实施中 | |||||
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和旅游业产品创 新的项目个数 | ≥1个 | 实施中 | |||||
举办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场次 | ≥10场 | 30场 | |||||
质量指标 | A级旅游景区数据监测覆盖率 | ≧90% | 90% | ||||
全国大中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覆盖率 | ≧95% | 95% | |||||
景区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标识服务覆盖率 | ≧95% | 9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国内旅游收入增长率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 | ≧5% | 5% | ||||
红色旅游接待人次增长率 | ≧5%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旅游投诉举报办结率 | ≧90% | 90% | |||
旅游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 ≧9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