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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5]6-16)要求,经农业主体自主申报(已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属地镇(街道)初审、我局评审,成都市新都区巧帆棕编专业合作社、成都市新都区瑞耕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新都区兴鑫农场、新都区富军家庭农场、新都区新繁镇柏江家庭农场、新都区清流镇汇圆乐家庭农场申报的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带动项目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拟推荐上报,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如实向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特此公示。
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