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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农业人才专项政策》(新农〔2024〕163号)要求,经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自行申请,并由所在单位、村(社区)、镇(街道)、相关部门核实,我局相关科室联合复核,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给予张凯等35名农业人才专项奖励。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姓名向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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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