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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绵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20〕16号)规定,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开展了绵阳市第四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归口部门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信用情况核查和科技局审议等环节,现对拟认定绵阳市第四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拟认定绵阳市第四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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