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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19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区县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资金支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经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023年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资金支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