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 有关单位 :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现对 202 4 年 1 — 3 月完成验收手续的 省级 科技计划项目 和 2023 年完成处置的项目 进行公告(项目清单见附件)。
验收 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的项目,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应原渠道退回(相关退款事宜另行通知), 暂停 项目负责人 3年 项目 申报 资格 。 撤销的项目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取消项目牵头单位(含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
附件: 1.2024年1 — 3月验收优秀和合格项目一览表
2.2024年1— 3月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览表
3.2023年完成处置项目汇总表
![]()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