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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4-03-22

∥公告公示详情∥

经报省政府同意,拟对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在各市(州)和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初审同意,确定以下75个集体和150名个人为第八届非遗节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3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厅机关纪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推荐名单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21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