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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3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通知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4-02-29

∥公告公示详情∥

 

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2023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报告提交工作,现将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四川省内被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包括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和外省驻川分支机构)。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4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各机构自行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提交年度报告。

三、提示事项

1.系统将于2024年4月1日自动公示各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专利代理机构,系统将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将在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等方面予以运用。

2.请相关专利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真实性负责。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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