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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国家产融合作第三批试点城市推荐名单的公示

  • 适用地区:四川省
  • 公示时间:2024-02-20

∥公告公示详情∥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5部委《关于开展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评估和第三批试点城市申报的通知》(工信部联财函〔2023〕381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评估和第三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产融函〔2024〕18号),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绵阳市等4地区作为国家产融合作第三批试点城市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金融处或机关纪委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情况。

附件:国家产融合作第三批试点城市推荐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7日

附件

国家产融合作第三批试点城市推荐名单

泸州市江阳区、德阳市、绵阳市(延续试点)、宜宾市(延续试点)。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