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评审、审计结果的公示

  • 适用地区:成都市
  • 公示时间:2024-01-11

∥公告公示详情∥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申报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3〕104号)和《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成都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审计,现将评审、审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项目实际支持资金金额及支持比例将视本次支持资金总规模的额度而进行相应调整。

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1月11日起至17日止。项目公示期内,对项目评审、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评审、审计机构。仍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必要证据材料送达成都市商务局审计监督处,其中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匿名、冒名提出的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公示情况表

附件2-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项目公示情况表

附件下载

成都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1日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5189